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遂宁市明星自来水公司水表抄、催、停、复业务外包服务
公告澄清函(一)
各投标单位:
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遂宁市明星自来水公司水表抄、催、停、复业务外包服务(招标编号:zj-sn2019-dl149-1)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内容现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公告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第(2)条 资质条件,原规定:“具备自来水水表抄、催、停、复专门从事人员,须能熟练操作手持抄表器及掌上电脑;具备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和抄催停复管理制度;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并按采购人要求提供6%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更改为:
“具备自来水水表抄、催、停、复专门从事人员,须能熟练操作手持抄表器及掌上电脑;具备完善的公司管理制度和抄催停复管理制度;按采购人要求提供至少3%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资格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公章)”
二、本项目评标价格分值将以不含税报价计算。
特此澄清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