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通告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作为拟建定福家园幼儿园装修工程的建设单位已完成政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工程专业分包施工招标前的所有报批、登记、备案等手续,基本具备进行施工招标的条件,现为该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并修补任何缺陷发布如下投标资审通告,诚邀具备资审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与上述工程的投标资审。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定福家园幼儿园装修工程;
1.2工程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家园;
1.3建筑规模:约1800平方米;
1.4投资额: 约168万元;
1.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到位;
1.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人简介:
2.1单位名称: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2.2单位性质:事业;
2.3法定代表人:何剑雄:
2.4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坝河东里103号院。
3.招标代理机构简介:
3.1法定名称:中机国际招标限公司;
3.2法定代表人:于笑梅;
3.3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杨峭松,冯帆 ;
3.4单位地址: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701;
3.5联系电话:010-3348408;
3.6传真号码:010-3373540;
3.7邮政编码:100055。
4.工程筹建具体情况简介:
4.1设计图纸情况:已出齐;
4.2场地准备情况等:已具备开工条件;
4.3批准文号:cycg_2012_143。
5.申请条件:
5.1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审的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含)以上资质或房建工程总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或贰级(含以上)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及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并具备类似工程的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只有参加并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方可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5.2本工程不提倡联合体投标。
6.公布资审合格投标人名单的时间:
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以传真或挂号邮递方式按上文注明的获取资审文件地址向招标人确认已收到通知。招标人将随后以书面方式通知获得投标资格的申请人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等事宜。对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申请人,招标人构亦以书面方式通知。
特此通告
招标人: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12年5月23日